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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1年1月,中共中央召开了八届九中全会。会议正式向全党全国人民宣布,1961年应缩小基本建设规模,调整发展速度,在已有的基础上,采取调整、巩固、充实和提高的方针。全会通过了李富春的报告,从此,中国经济由“大跃进”转向大调整。就在八届九中全会上,毛泽东号召全党大兴调查研究之风,一切从实际出发,把1961年搞成实事求是年、调查研究年。1月29日《人民日报》发表题为《大兴调查研究之风》的社论。 中共八届九中全会后,毛泽东率先离京调查。1月21日,他派3个调查组,分赴浙江、湖南、广东农村调查。3月15日,在广州召开了中央工作会议。会后,中国共产党迅速掀起了一股调查研究之风。从中央到地方,各级领导人纷纷走出机关,深入基层进行调查。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先后制定了《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即《农村六十条》)和《国营工业企业工作条例(草案)》(即《工业七十条》)。在此期间,中共中央还先后制定或批转了《商业四十条》、《手工业三十五条》、《林业十八条》、《科研十四条》、《高教六十条》、《中学教育五十条》、《小学教育四十条》,以及《文艺十条》等各方面的工作条例。这些条例比较系统地总结了社会主义建设的经验,分别规定了适合当时情况的各项具体政策,这对国民经济的恢复和发展起了重要的作用。 中共八届九中全会 中国共产党八届九中全会于1961年1月14日至18日在北京举行。参加会议的有中央委员83人,候补中央委员87人。中央有关部门和各省、市、自治区党委的有关领导同志23人列席了会议。毛泽东主持了这次会议。 全会是在我国国民经济出现严重困难的情况下召开的,其中心任务是深入地分析经济形势,进一步总结1958年“大跃进”以来的经验教训,确定了“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国民经济工作的八字方针。毛泽东在全会以及为准备这次全会而召开的中央工作会议上作了重要讲话,要求全党恢复实事求是、调查研究的作风。他说,我们党是有实事求是的传统的。最近几年,调查做得少了,不大摸底了,大概是官做大了。我这个人就是官做大了,从前在江西那样的调查研究现在就做得很少了。请同志们回去大兴调查研究之风,一切从实际出发。他还说,搞社会主义建设不能那么急,可能要搞半个世纪。今后搞几年慢腾腾,指标不要那么高,不要务虚名而招实祸。 会议听取和讨论了中共中央总书记邓小平关于1960年11月在苏联莫斯科举行的各国共产党和工人党代表会议的报告,对于以刘少奇为首的中国共产党代表团在莫斯科会议期间的工作表示满意,对莫斯科会议取得的成果给予高度评价;会议听取和讨论了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兼国家计划委员会主任李富春《关于一九六O年国民经济计划执行情况和一九六一年国民经济计划主要指标的报告》,着重讨论了1961年国民经济计划。 李富春在报告中指出,1960年36种主要重工业产品中超额完成产量计划的有钢、生铁、发电量、原油、水泥、冶金设备、采矿设备、金属切削机床、机车、动力机械、机动脱粒机、汽车配件等12种,达到原定产量计划的有原煤、拖拉机、谷物联合收割机等3种,其他诸如钢材、铜、铝、硫酸、原木、烧碱、化学肥料、发电设备、起重运输设备、汽车、棉纺设备、造纸设备等都没有完成计划。主要轻工业产品,棉纱、棉布、针织品、纸、糖、食用植物油、盐、卷烟等,由于农业歉收,原料不足,都没有完成计划,有的产品产量比1959年还低。农业生产连续两年遭受近百年来所没有的严重自然灾害,受灾面积达9亿亩,以致农业生产没有完成计划。 李富春在报告中指出,必须正视目前的困难和问题,首先是粮食和其他农产品的供应比较紧张,工业原材料,特别是煤炭和木材的供应也比较紧张。工业生产和交通运输的一些环节、秩序有些不正常,某些工业品的质量下降,许多设备没有得到必要的维护和修理。在一部分地区、企业、事业单位中或多或少地存在着“共产风”、浮夸风、命令风、特殊化风和生产瞎指挥风。造成目前困难和问题的原因是:农业连续两年遭受严重的自然灾害,许多农产品减产;三年连续大跃进产生了新的不平衡特别是工业和农业之间的不平衡;由于对大跃进的经验不足,没有认真贯彻以农业为基础的方针,某些计划指标定的偏高,基本战线拉得太长;在经济管理上,有些权力下放得偏多过下,党委领导下的厂长负责制、民主集中制、各级负责制、技术操作规程和检验制度,没有严格执行;有少数做实际工作的领导干部,思想方法上有主观片面性,工作作风上有官僚主义;干部队伍不纯,有的公社和企业、事业单位的领导权被坏分子和蜕化变质分子窃取。 报告提出,从1961年起对整个国民经济实行“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这个方针以调整为重点,适当调整国民经济各部门之间的比例关系,要努力加强农业战线,适当缩短工业战线。要把农业放在国民经济的首要地位,要按照农、轻、重的次序来安排国民经济计划。即先安排农业,再安排工业;先安排轻工业,再安排重工业;在安排重工业时,又必须先安排好与农业生产有直接关系的重工业。要求尽可能提高农业的发展速度,提高轻工业的发展速度,适当控制重工业的发展速度,特别是钢铁工业的发展速度,同时适当压缩基本建设的规模。 报告还指出,鉴于农业生产连续两年遭受严重的自然灾害,大幅度减产的情况,确定1961年全国必须集中力量加强农业战线。贯彻执行国民经济以农业为基础,全党全民大办农业、大办粮食的方针。在农村,切实安排好社员生活,帮助渡过困难时期。“这是一个经济问题,也是一个政治问题。因为这样做必将大大有利于工农联盟的进一步巩固。”国民经济的各个部门都应当毫无例外地加强对农业的支援,重工业部门尤其要加强对农业的支援,积极增加农业生产资料的供应,并且从企业设计、生产组织等方面尽量节约劳动力和少占耕地。要尽可能地提高农业的发展速度,提高轻工业的发展速度,适当控制重工业的发展速度。 报告制定了1961年的国民经济各项指标:粮食产量4100亿斤,棉花产量3200万担,油料产量7200万担,猪的饲养头数1.5亿头,钢产量1900万吨,原煤产量4.36亿吨,棉纱产量450万件,棉布35亿米,纸200万吨,食糖55万吨至60万吨,食用植物油75万吨至80万吨,盐1300万吨,卷烟280万箱,水产品443万吨,发电量660亿度,原油660万吨等。以农业为原料的棉纱、棉布、纸、食用植物油、卷烟等产品的产量比1960年有所减少,其他产品产量都有较大的增长,发电量、石油、有色金属、化工产品等都保持了较高的发展速度。 1961年国家预算内的基本建设投资为167亿元,比1960年减少103亿元;大中型项目安排900个左右,比1960年减少700个左右。有些工程,特别是某些水利、钢铁、机械工程必须坚决暂时停下来。非生产性建设,除十分必要的职工宿舍、学校校舍以外,要一律停止。文化教育和科学研究事业要适当控制发展数量,努力提高教学和工作质量。为了加强农业生产第一线,要有计划地精简和下放国营企业、事业和行政机关的职工,1961年计划下放502万人。国家支出的工资总额基本上仍维持1960年的水平。 李富春在报告中强调,为了保证国家经济计划指标的完成,必须加强集中领导,贯彻全国一盘棋的精神。各个部门、各个地区、各个经济单位,都要按照小局服从大局、局部服从全体的原则,把自己的工作放在全国统一计划中来考虑,使自己的工作适合于全国统一计划的要求;都要严肃执行国家计划,积极努力争取完成和超额完成国家计划,不要在生产、基建、收购等方面层层加码。只有这样,才能够把各方面的力量集中起来,去完成当前最迫切需要完成的任务。 为了加强集中领导,有必要对经济管理体制作适当的改进,把某些下放得过多偏下的权力集中到中央、中央局和省、市、自治区三级。而在最近三年内,权力要更多地集中到中央和中央局。要经常进行调查研究,了解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要经常关心职工群众的福利,办好食堂,加强劳动保护,注意劳逸结合。要广泛发动群众,进行整风。经济部门和企业单位的整风,要在纠正“共产风”、浮夸风、命令风、干部特殊化风、对生产瞎指挥风和其他不良作风的基础上,改进管理工作和健全管理制度,严格质量检查和加强经济核算,纯洁职工队伍。 全会对李富春所作的报告进行了认真的讨论,并给予了充分肯定,并且建议国务院根据中央全会决定的方针编制1961年国民经济计划草案,提交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同时也讨沦并通过了1960年12月24日召开的中共中央工作会议上作出的《关于农村整风整社和若干政策问题的讨论纪要》,决定继续贯彻中共中央制定的《十二条》,做好整风整社的工作,进一步调整和改善农村的生产关系和干群关系,坚决纠正农村中存在的“五风”,放宽农村政策,搞活农村经济,以调动起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 全会批准了1960年9月中央政治局关于成立东北、华北、华东、中南、西南、西北6个中央局的决定。各中央局分别代表中共中央加强对各省、市、自治区党委的领导,以便保证党中央的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随后并相继决定,陶铸为中南局第一书记,宋任穷为东北局第一书记,李井泉为西南局第一书记,刘澜涛为西北局第一书记,李雪峰为华北局第一书记,柯庆施为华东局第一书记。 虽然由于长期“左”的影响,不可能一下子完全转过来,因此全会对当时经济困难的严重性估计不足,通过的1961年国民经济计划仍然偏高。但八届九中全会确定的“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八字方针和毛泽东在全会上反复强调的要恢复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的优良传统,大兴调查研究之风,表明中国共产党在社会主义建设上的指导思想发生了重要转变,从1959年庐山会议后中断了的纠正“左”倾错误的工作又得以重新开展。在八届九中全会精神指导下,为制订贯彻八字方针的具体政策,中国共产党的各级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纷纷深入基层,兴起了调查研究之风,保证国民经济调整工作的顺利进行。 全党大兴调查研究之风 为了纠正1958年“大跃进”运动以来泛滥起来的“共产风”、浮夸风、命令风、干部特殊化风和生产瞎指挥风等歪风,在1960年12月召开的中央工作会议和1961年1月召开的八届九中全会上,毛泽东重新提倡调查研究。他总结近几年沉痛的教训时提出,做工作要有三条:一要情况明,二要决心大,三要方法对。情况明是第一条,这是一切的基础。情况不明一切都无从谈起,这就要搞调查研究。我们党有实事求是的传统,就是马列主义的普遍真理跟中国实际相结合。过去抗日战争时期、解放战争时期,调查研究比较认真,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情况明了,决心就大,方法就对,解决问题的措施也较有力。但是,解放以来,特别是最近几年,我们的同志不作调查研究工作,没有基础,没有底,凭感想和估计办事,大概是官做大了。我这个人就是官做大了,从前在江西那样的调查研究,现在做得少了。请同志们回去大兴调查研究之风,一切从实际出发,没有把握,就不要下决心。调查研究这种事极为重要,要教会许多人。1961年要成为调查研究年,实事求是年。 八届九中全会后,毛泽东亲自组织带领3个调查组到浙江、湖南、广东3省农村进行调查。要求每一调查组要调查一个最坏的生产队和一个最好的生产队。2月下旬,毛泽东领导的3个调查组汇集于广州,分析研究了调查中遇到的一些问题,并同部分地方负责人进行了座谈,开始着手起草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1961年3月10日到13日,毛泽东在广州召集中南、西南、华东3个大区的中央局和省、市、区党委的部分负责人举行会议(即“三南”会议),讨论《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草案)》(即农业《六十条》)。毛泽东在这次会议上,再一次强调了调查研究的极端重要性。他指出,第一书记要亲自动手搞调查,第一书记不动手,第二书记就动不起来。如果省、地、县、社的第一书记都亲自动手搞调查研究,那就好办了。“应该到一个乡去住上七天十天时间,作一番系统的调查研究。”与此同时,刘少奇、周恩来等在北京召集东北、华北、西北3个大区的中央局和省、市、区党委负责人也举行了会议(即“三北”会议)。3月15日至23日,“三北”会议与“三南”会议合并为在广州召开的中共中央工作会议,继续进行《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草案)》的制定工作,着重解决农村中普遍存在的平均主义问题。 在广州会议期间,为了更好地推动全党开展调查研究工作,毛泽东在会议上印发了他在1930年亲手写的《关于调查工作》一文(即《反对本本主义》),并且在3月11日为印发此文写了批语。批语指出,“这是一篇老文章,是为了反对当时红军中的教条主义思想而写的,当时没有用‘教条主义’这个名称,我们把它叫做‘本本主义’。写作时间大约在1930年春季,已经30年不见了。1961年1月,忽然从中国革命博物馆里找到,而中国革命博物馆是从福建龙岩地委找到的。看来还有些用处,印若干份供同志们参考”。 广州会议还起草并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认真进行调查工作问题给各中央局、各省、市、区党委的一封信》。信中高度评价了毛泽东1930年所写的《关于调查工作》(1964年发表时改题为《反对本本主义》)一文,认为是一个极其重要的文件,具有十分重大的理论意义和实际意义。会议决定将这篇文章发给全党高级及中级干部学习。要求县以上各级领导机关,都应当联系最近几年工作中的经验教训,进行深入的讨论。信中指出,在农业、工业等方面的具体工作中所发生的一些缺点错误,“根本上是由于许多领导人员放松了在抗日战争期间和解放战争期间进行得很有成效的调查研究工作,满足于纸上的报告,听口头的汇报,下去的时候也是走马看花,不求甚解,并且在一段时间内,根据一些不符合实际的或者片面性的材料作出一些判断和决定。在这段时间内,夸夸其谈,以感想代政策的恶劣作风,又有了抬头。这是一个主要的教训,全党各级领导同志,决不可忽略和忘记这个付出了代价的教训”。 信中要求,县级以上党委的领导人员,首先是第一书记,认真学习毛泽东同志的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深入基层(包括农村和城市),蹲下来,亲身进行有系统的典型调查,每年一定要有几次,并当作领导工作的首要任务,并且定出制度,造成风气。第一书记亲身进行调查工作之所以特别重要,是因为第一书记担负责任最重,他们的思想方法工作方法是否正确,是否从实际出发,最足以影响全局,他们重视了调查研究,别的同志就会跟上来。总之,一切从实际出发,不调查没有发言权,必须成为全党干部的思想和行动的首要准则。调查是为了解决问题,不是为了调查而调查;调查应该采取客观态度,不要带着一种成见下去专门替自己找证据;应该发现事物的真相,不要为各种假象所蒙蔽;应该对调查材料作全面的综合的分析,不要满足于孤立的、片面的、看不到事物发展规律的观察。在调查的时候不要怕听言之有物的不同意见、更不要怕实际检验推翻了已经作出的判断和决定。 广州中央工作会议后,党中央要求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负责同志继续深入调查研究,认真弄清情况,以求彻底解决农业问题和其他方面的问题。中央领导同志纷纷深入基层,进行认真的调查研究。 1961年4月1日至5月15日,刘少奇带领调查组到湖南长沙、宁乡两县农村作了40多天的调查。在调查中,调查组与基层干部、群众就公共食堂、供给制、粮食、山林、房屋、家庭副业、自留地、商业、集市贸易等问题进行了座谈。5月7日,刘少奇同宁乡县花明楼公社炭子冲大队的干部、社员进行座谈。在谈到食堂时,他指出:食堂没有优越性,不节省劳动力,不节省烧柴。这样的食堂要散,勉强维持下去没有好处,已经浪费几年了,不能再浪费下去。食堂一散,有些社员没有锅子、铲子、坛坛罐罐,回家做饭有困难。大队、公社、县、省、中央应当赶快组织这些东西的生产。在讲到包产到户问题时,他指出,总的讲不能分田到户、包产到户。但是有些零星生产,如田塍、荒土可以包产到户,收入交一点给生产队,剩下的都是社员自己的。在这些方面,包产要包死。在讲到退赔时,他强调指出,要彻底算帐,退赔清楚。帐要一户一户地结,不能马马虎虎。赔清以后,要写一个大单子,立块碑,以便子子孙孙传下去,以后不再重犯这个错误。在讲到民主办社问题时,他指出,实行民主,就是要由社员当家作主,而不是由干部当家作主。经营管理方面的大事情,例如密植、双季稻、修公路等等,必须由社员大会讨论决定,公社、大队干部只能提出方案,没有权利擅自决定。 3月26日至5月5日,朱德到四川、河南、陕西进行了调查,听取了这些地区领导的汇报,并派小组深入到工厂、农村了解情况,征求工人、农民的意见。他在5月9日写给毛泽东的一封信中说,群众反映公共食堂五不好,即社员吃不够标准,浪费劳力,浪费时间,吃饭不方便,一年到头吃糊涂面。信中还反映了这些地方提出的要恢复手工业生产合作社组织和自由市场的问题。4月28日至5月14日,周恩来到河北省邯郸地区进行调查,他听完省委的汇报后,到武安县的农村同基层干部、群众进行了座谈,并对农村食堂问题作了重点调查。5月7日,周恩来向毛泽东通报调查到的一些问题,特别指出了绝大多数甚至全体社员都希望回家吃饭,不赞成供给制,要解决如何把食堂搞好等问题。4月和5月上旬,邓小平、彭真领导5个调查组在北京市的顺义、怀柔县进行了调查,并把调查情况向中共中央和毛泽东作了汇报。在中央领导的带动下,中央局和省、市、区党委负责人,也纷纷到基层进行调查研究。对一些重要的调查报告和通信,毛泽东就批转各地参考。 5月21日至6月12日,中共中央在北京举行了工作会议。会议根据调查研究的情况,讨论和通过了《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修正草案)》(即《农业六十条》),取消了原草案中农村食堂、供给制的规定,从而基本解决了农村中社员与社员之间平均主义的问题,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对农业生产的恢复产生了重要影响。6月15日,中共中央发布了《关于讨论和试行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修正草案的指示》。指示总结了3月以后全党开展调查研究工作的经验,要求继续搞好调查研究工作。指示说:“各级党委都要把调查研究定为经常的工作制度,要真正认识到:用马克思列宁主义观点到群众中去做深入的调查研究,是做好一切工作的前提。要把调查研究当做一项科学的工作,应该以严肃的态度对待。调查研究要讲究实效,那种既不提出问题、又不解决问题的调查,是没有用处的。” 为纪念毛泽东《农村调查》出版20周年,《红旗》杂志1961年第3、4期发表社论:《大兴调查研究之风,一切从实际出发》。社论指出,真正的好的领导,必须经常地周密地进行调查研究,不进行调查研究,对实际情况没有真正的具体的了解,单凭脑子想象,是无论如何也不可能制定出正确的政策。对于执行机关说来,如果不对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各个阶级、阶层的动态,经常地进行周密的调查,也不可能正确地执行政策。调查研究是正确地制定政策和正确地执行政策的基础。调查情况和解决问题的过程同时又是向群众学习、集中群众经验的过程。为了把工作做得更好,我们必须继续发扬党的调查研究的优良传统,在全党领导机关和干部、党员巾,根据毛泽东同志关于调查研究的指示,大兴调查研究之风,一切从实际出发,党的总路线和各项政策就一定能够在各地、各个部门得到更好的贯彻执行,从而取得更大的胜利。 中国共产党大兴调查研究之风,逐步纠正了一些被实践证明是错误的判断和决定,先后制定了农业、工业、商业、教育、科学、文艺等方面的工作条例草案,使各级干部的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得到较大的改进,“五风”得到遏制,带动了全社会风气的好转,也使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中共中央主要领导,开始真正了解了实情,看到了存在问题的严重性,从而使指导思想上有了转变,为1962年1月具有重大意义的扩大的中央工作会议的召开和此后对国民经济的大规模调整,奠定了基础。 安徽等地实行定产到田、 责任到人的生产责任制 以包工包产为主要形式的生产责任制,作为中国农村集体经济的一种经营管理制度,早在农业合作化运动初期,在某些地区就已经建立起来了,只是由于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因为“左”倾思潮的影响和认识上的分歧,时起时落,时兴时废。到了国民经济严重困难的60年代初期,这种生产“责任田”的方式又一次在安徽等省出现,只是安徽出现得较早,而且做得又具有典型性,一度决定在全省推行,引起了全国的瞩目,也给农业生产关系的几度演变留下了历史的经验。 因为“大跃进”、人民公社化的失误。也因为严重的自然灾害,农业生产严重减产,城乡粮食短缺,如何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渡过经济困难就成为领导农业生产的一个重大的课题。就在这时,安徽率先推行了包产到队、定产到田、责任到人的办法,但却经历了一个艰难曲折的过程。 1960年初,安徽宿县一位农民向公社党委要求带着他生病的儿子上山开荒和休养。父子俩开荒16亩,收粮3300斤,扣除费用,上交粮1800斤、现金60元。他建议最好把田包给社员去种。他的建议对省委负责同志震动很大。全椒县吉河乡的几个农民,也向华东局负责人提出了这个要求。于是,省委派了一个工作组到合肥市蜀山公社南新庄小队搞“按劳动底分包耕地,按实产粮记工分”的联产到户的试点,结果得到群众普遍拥护。这种“责任田”采用“五统一”的做法,即计划统一、分配统一、大农活和技术性农活统一、用水管水统~、抗灾统一。试点尚未结束,邻近的生产小队纷纷要求照办。安徽省委在讨论了试点情况,并请示毛泽东之后,决定全面试行“责任田”的办法。至1961年3月,全省实行“责任田”的生产队占总数的39.2%。 但是这种做法引起了不同的看法,在1961年3月中旬的广州会议上,有人认为安徽农民所搞的“定产到田、责任到人”的生产责任制是“包产到户”。安徽省委书记曾希圣为了争取了解和支持,于3月20日写信给毛泽东等人,解释安徽实行的“责任田”并不是一成不变地采纳“包产到户”的办法。他认为,“包产”这个办法有它的好处,也有它的坏处。好处是,改变了计算工分只讲数量、不讲质量的缺点,堵塞了投机取巧的空子。因此,能更好地体现多劳多得的政策;能提高每个社员对包产的责任心和生产积极性,从而改变过去对包产只是生产队干部关心或包办,而社员不甚关心或完全处在被动的情况。坏处是,可能发生“各顾各”的危险,有些农活可能出现争先恐后的现象,自私自利的思想可能发展,困难户的困难可能得不到解决等。在实行中吸取它的好处,同时,又规定办法防止它的坏处。曾希圣在信中特别强调了“五个统一”(计划、分配、大农活和技术活、用水管水、抗灾),并就这“五个统一”中两个最重要的“统一”,即分配统一与大农活和技术农活统一做了详细的说明,以免除有些同志对此产生误会。他认为,从试点来看情况是好的。他估计增产的可能性很大。至于今后是否会出现新的问题,他认为现在还不能完全预料,需要在实践中继续摸索,才能最后作出结论。 安徽全省“责任田”的试验在农村中不径而走,发展到39.2%,已到了难以收缩的地步,而省内外对此做法议论纷纷。为了说明真相,取得中共中央和毛泽东的支持,安徽省委于4月27日又向中央、毛泽东并华东局上报了《关于试行包工包产责任制情况的报告》,说明“责任田”不是“包产到户”,更不是“分田”。这和《农业六十条》所说的“实行严格的田间管理责任制”,“有的责任到组,有的责任到人”是完全一致的,请求中央告知邻省,“以免发生误会”。同年7月24日,省委再次向中共中央、毛泽东、华东局上报了《关于试行田间管理责任制加奖励办法的报告》继续对“责任田”做法详加解释,强调说明这个办法是不违背社会主义原则的。为了争取毛泽东的进一步支持,在毛泽东外出视察,路过蚌埠时,曾希圣连夜赶到蚌埠,在列车上向毛泽东汇报情况。他说:过去包产的办法,只有队长一个人关心产量,社员只关心自己的工分;现在的办法,不仅队长关心产量,而且社员也关心产量。田间管理,长年包工好处很多。毛泽东当时表示:“你们认为没有毛病就可以普遍推广。”“如果责任田确有好处,可以多搞一点。”毛泽东这一态度使“责任田”在安徽省内迅速推开。到8月中旬,全省实行责任田的生产队增至74.8%,10月中旬增至84.4%,到年底就达90.1%。 据安徽省有关部门1961年10月对36个县的典型调查,实行责任田的36个生产队,平均每一亩粮产,比上一年增长38.9%;而另外条件大体相同,未实行责任田的36个生产队,平均每一亩粮产比上一年只增长12%。更为喜人而又发人深思的是:阜阳、宿县两个地区,由于广泛推广责任田,取得了多年少有的好收成。山芋大丰收,自己吃不完,就支援河南、山东和江苏的部分灾区,使人很受感动。在责任田起重大作用的1961年至1963年,安徽省年年超额完成国家粮食征购任务。 在安徽农村普遍试办“责任田”的同时,为了克服经济困难,全国各省区农村有20%以上的地区也采取了类似包产到户的责任制形式,收到了较好的经济效果。对于“责任田”的做法,中央一些领导同志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也给予了肯定和支持。当时担任中共中央农村工作部部长的邓子恢认为,建立严格的生产责任制是发展农业生产的一个重要环节。早在50年代农业合作化过程中,邓子恢就有在集体经济组织中实行生产责任制的思想,并作过多次阐述。在党纠正人民公社化运动的缺点过程中,他于t960年~1962年率领工作组先后到福建、广东、广西、湖南、河南等地进行调查研究,并三次派工作组调查安徽“责任田”的情况。寻找和总结加强生产责任制的经营管理体制,根据所了解的情况,他肯定了生产责任制这种形式,提出了一系列有关提高农业生产力的建议。1962年5月9日,他在中央工作会议上讲话说,河南搞“借地”的办法好。不仅在河南可以推广,凡是有灾的地方,凡是比较穷的地方,凡是集体经济没有搞好的地方,都可以推广,可以适当扩大小自由,包括自留地、饲料地、借地、借冬闲田等等,不要超过总耕地面积的20%。他还说,政权是我们的,干部是我们的,国家主要的经济是我们的,主要的生产关系还是集体所有制,不要怕变资本主义。他列举了广西龙胜县的例子,这个地区10万人口,土地不多,现在单干的有60%,原因是山区分散,他认为这是社会主义的单干。同年7月11日,邓子恢在高级党校所作的关于农业问题的报告中指出,要调动社员的积极性,必须要有严格的责任制,要分工合作。在回答如何调动社员的积极性时,他说,要贯彻按劳分配,要规定合理明确的劳动定额,评工记分加上政治工作,要有严格的生产责任制,首先要包工,有的包到组,有的包到户,有的包一年,有的包几年。总之,要按照作物的特点来规定包的办法和管理办法。 虽然责任田收到了明显的实际成效,但围绕责任田的争论并没有中断。从责任田的兴起到1962年夏,毛泽东对此没有表示明确的反对。1962年6月6-7日,中共中央中南局第一书记陶铸、第二书记王任重,在广西龙胜县召开座谈会,研究讨论如何巩固集体经济问题。毛泽东批阅了座谈会的记录。记录认为,领导农民走社会主义道路,是一个相当长的过程,根本原则是自愿和示范这两条。目前工作的重点是,努力办好一批生产队,做好示范工作,而不是采取行政命令的办法硬性地去“纠”或“扭”那些单干的户。巩固生产队集体经济,有一系列的工作必须逐步做好。如果不建立严格的生产责任制,集体生产是不可能搞好的。7月22日,毛泽东在批示中说,这个文件所作的分析是马克思主义的,分析之后所提出的意见也是马克思主义的。是否还有可议之处,请各同志研究。 但是事情还是起了变化。1961年11月13日,中共中央在《关于在农村进行社会主义教育的指示》中已明确指出:目前在个别地方出现的包产到户和一些变相单干的做法,都是不符合社会主义集体经济原则的,因而也是不正确的。在这类地方,应当通过改进工作,办好集体经济,并且进行细致的说服教育,要逐步地引导农民把这些做法改变过来。毛泽东对责任田的态度也发生了变化。同年12月,毛泽东在无锡听取曾希圣的工作汇报时,就讲了有了生产队(指相当于初级社规模)为基本核算单位,就不要搞责任田了。曾希圣请示让群众再搞一段时间,对此,毛泽东没有明确表态。在1962年1月的中共中央的扩大的工作会议(即7千人大会)上,曾希圣就因为从困难时期以来支持农民搞“责任田”而受到批评,后被调离安徽。同年3月,安徽省委召开三级干部会议,专门讨论责任田问题,省委常委会通过了《关于改iE“责任田”办法的决议》,《决议》指出,责任田办法在方向上是错误的,必须坚决改正过来。 1962年8月6日至8月下旬,中共中央政治局在北戴河召开中央工作会议,其中讨论了农业方面的问题,毛泽东在大会上讲话,提出阶级还存在,有阶级就有阶级斗争,就有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两条道路的斗争,这种斗争贯串在整个社会主义历史时期。他把一些农村的“包产到户”做法和邓子恢、陈云对这种做法的支持批评为“单干风”,提出右倾机会主义就是修正主义,党内有人搞修正主义。同年9月24一27日,中共八届十中全会在北京举行,毛泽东在会上作了关于阶级、形势、矛盾的讲话,再一次批判了所谓“单干风”。八届十中全会之后,“包产到户”、责任田被作为小生产的自发资本主义倾向加以批判。1962年11月9日,中共中央根据毛泽东的意见,作出《关于撤销中央农村工作部,任命国务院农村办公室主任、副主任的决定》,《决定》规定,原农村工作部合并于国务院农村办公室,免除邓子恢中央农村工作部部长职务。 1962年底,中共安徽省委不得不作出《安徽改正“责任田”的情况报告》。其他各省也全面纠正包产到户等责任制,实行“责任田”的生产队陆续被迫改变。 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中共中央纠正了农村工作中的“左”倾错误,肯定了农业生产责任制,并因地制宜地建立了多种形式的农业生产责任制。这表明,农业生产责任制符合中国国情和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需要,因此具有顽强的生命力,从而为中国开辟了一条发展社会主义农业的新途径。 《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草案)》的制定 中共八届九中全会之后,全党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毛泽东亲自组织和领导几个调查组,到浙江、湖南、广东等省农村进行调查。1961年2月下旬,毛泽东领导的各调查组汇集于广州,同部分负责同志一起,在毛泽东主持下,着手起草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3月10日至13日,毛泽东又在广州召集了中南、西南、华东3个大区的中央局和省、市、自治区党委的负责人参加的会议(即“南三区会议”),讨论和制定《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草案)》。3月13日,毛泽东写信给刘少奇、周恩来等(他们在北京主持北三区,即西北、华北、东北会议),指出:“大队内部生产队与生产队之间的平均主义问题,生产队(过去是小队)内部人与人之间的平均主义问题,是两个极端重大的问题”,要求讨论并切实调查一下。随后,南北两会议合并,于3月15日至23日在广州召开了中央工作会议,继续进行《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草案)》的制订工作。 《条例(草案)》是在总结农村人民公社过去3年多的经验的基础上制定的。它对于纠正社、队规模偏大,公社对下级管得太多太死,民主制度和经营管理制度不健全等问题,都作了比较系统的规定。3月22日,党中央发出《关于讨论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给全党同志的信》,要求各地对条例进行认真讨论,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切实解决几年来人民公社中需要解决的问题。4月25日,毛泽东写信给邓小平,要他代中央起草一个通知,建议5月下旬在北京召开中央工作会议。信中说:“到会各同志,应利用目前这一段时间,对农村中的若干关键问题(食堂问题、粮食问题、供给制问题、自留山问题、山林分级管理问题,耕牛、农具大队有好还是队有好问题,一、二类县、社、队全面整风和坚决退赔问题,反对恩赐观点、坚决走群众路线问题,向群众请教、大兴调查研究之风问题,恢复手工业问题,恢复供销合作社问题)进行重点调查,下10天至15天苦功夫,向群众寻求真理,以便5月会议能比较彻底地完成上述任务。”由邓小平起草的这个中央通知,立即下发到各中央局和各省、市、自治区党委。 4、5月问,党中央的许多领导人都先后深入到县、社、队进行重点调查,了解《条例(草案)》试行情况。刘少奇到湖南,周恩来到河北,朱德到四川、河南、陕西,邓小平、彭真到北京顺义、怀柔县,就食堂问题、供给制、手工业和集市贸易等问题,同基层干部和社员群众进行座谈,反复讨论,广泛征求意见,并将调查的情况及时通报给毛泽东。5月10日,邓小平、彭真向毛泽东、党中央写信,指出贯彻执行《条例(草案)》的结果,是农民群众的生产积极性已有很大提高。为了进一步全面地调动农民的积极性,《条例(草案)》中,“对于供给制,粮食征购和余粮分配,三包一奖,评工记分,食堂,所有制等问题的措施,还需要加以改进,有些政策要加以端正”。 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中共中央于1961年5月21日至6月12日在北京召开了工作会议。根据几个月来广大农村讨论的意见和试点的经验,对《条例(草案)》进行了修改,主要是取消了有关公共食堂和供给制的规定,扩大了社员的自留地和家庭副业等,解决了人民公社内部社员与社员之间的平均主义的一个大问题。从而制定了《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修正草案)》。会后,6月15日,中央将《条例(修正草案)》发到全国农村讨论,并确定在各地农村人民公社普遍试行。 在普遍实践和更大规模的调查研究后,毛泽东于9月29日,给中央政治局常委及有关同志写了一封信,提议将农村人民公社基本核算单位下放到生产队:“我的意见是:‘三级所有、队为基础。’即基本核算单位是队而不是大队。”“我们过了6年之久的糊涂日子(1956年高级社成立时起),第七年应该清醒过来了吧。”明确表示要对于从普遍发展高级社以来,特别是公社化以来,基本核算单位规模过大并由此而产生的生产权和分配权不统一的问题加以解决。 1962年2月13日,中共中央作出《关于改变农村人民公社基本核算单位问题的指示》,《指示》决定全国的绝大多数农村人民公社,应把以生产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普遍改为以生产队(即原小队,相当于初级社)为基本核算单位,实行以生产队为基础的三级集体所有制,至少30年不变。这样,便将组织生产和进行分配的单位统一起来了。为了做好这项工作,《指示》具体规定:生产队的规模一般以二三十户为宜。生产大队,一般仍以相当于原来高级农业合作社的规模组成;原来生产队使用的土地、耕畜和农具,一般不再变动,所有权原则上可以归生产队;生产队土地上的小片林木或者零星林木,原则上应归生产队所有,原来属于生产大队所有的大片集中的林木,可根据情况,仍归大队所有;水利设施,仍按原来的使用范围分别进行使用和管理,一般不再变动;在改变基本核算单位的时候,生产队和生产大队过去的一切债务,都要结算清楚,不能任意宣布废除。 1962年8月北戴河中央工作会议,根据全国各地一年多的调查研究和试点的情况,对人民公社工作条例又进行了修改。修改后的《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修正草案》经八届十中全会通过,发各地继续试行。 《条例修正草案》,保留了原草案关于人民公社集体经济的基本规定,继续贯彻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社会主义分配原则,同时,也对原草案作了一些重要的修改和补充,主要是:(1)改变了原来以生产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的规定,确定以生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2)人民公社的规模,是一乡一社。各个公社的规模定下后,长期不变。(3)人民公社的组织,可以是两级,即公社和生产队,也可以是三级,即公社、生产大队和生产队。(4)人民公社各级组织,都必须厉行精简,尽可能地减少脱离生产和半脱离生产的干部,尽可能地减少对干部的补贴工分。生产队扣留的公积金和公益金,一般分别控制在可分配的总收入的3%一5%和2%一3%。(5)公社、大队在今后若干年内,一般地不办企业。(6)社员的自留地一般占生产队耕地面积的5%一7%,归社员家庭使用,长期不变。(7)人民公社各级监察组织,在工作中遇到阻碍和抗拒的时候,有权报请上级直至中央监察机关处理。(8)人民公社的体制和各级规模,工作条例中的各项重大规定,经过群众讨论,确定以后,长期不变。(9)国家征收农业税和统购粮食的数量,应该在适当的水平上,在一定时期内稳定下来。(10)国家应该根据等价交换的原则,逐步地规定工农业产品的合理比价。国家必须尽可能地提供越来越多的工业品来交换农产品,向国家交售农产品较多的地方,应该得到更多的照顾。 由于中共中央在困难面前,坚持实事求是,调查研究,改正错误,制定有效措施,改正了“大跃进”、人民公社化以来在农村人民公社体制上的错误,使我国农业在1962年底出现了好转,这一年粮食总产量达到3200亿斤,比上年增产250亿斤,结束了连续3年农业产量下降-的局面。 关于调整农村劳动力和精减 职工城镇人口的工作 1961年1月,中共八届九中全会确定了“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首先是调整农村生产关系,恢复农业生产。其中一项有力的措施是从各方面精简和节约劳动力加强农业生产第一线,一方面,尽量压缩各项事业占用的人力,挤出劳动力充实农业生产第一线;另一方面,压缩城镇人口、精简职工、动员一批流人城市的农村劳动力返回农村,以增加农村劳动力,为此制定了一系列政策,采取了积极有效的措施,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1961年4月4日,中共中央转发中央精简干部和安排劳动力五人小组《关于调整农村劳动力和精简下放职工问题的报告》。报告说:从去年秋天到11月底,20个省、市、自治区从各方面抽调到农业第一线的劳动力共有2913万人,扣除15%的虚数,农业第一线增加的劳动力约为2500万人,农村人民公社净增的劳动力约为600万人。农村劳动力占农村人口的比重,已经由去年上半年的38.3%(人口54500万人,劳动力20900万人),增长到39%(人口55100万人,劳动力21500万人)已经接近40%。农业战线劳动力的情况已经有了改善,但是还没有达到中央规定的三条杠杠的要求。因此,必须继续精简下放职工,动员部分在外的民工和流民回乡,增加农村的劳动力。 五人小组还提出下一步的精简下放计划:以1960年8月末实有职工人数为基数,从9月底到1961年年底,全国共计划精简下放职工528万人。考虑到农村需要增加劳动力,城市需要减少人口、压缩购买力的情况,拟将精简职工指标调整到800万人左右,其中不带工资减回农村的400万人(已减约250万人,还需减少150万人);带工资下放农村的400万人(已减约150万人,还需减250万人)。关于下放干部的情况,五人小组在《报告》中反映,到去年11月底,全国已经下放干部1018000人,其中到农村的约占80%,即80万人左右。据11个省、市、自治区的统计,已经下放的干部达干部总数的14.8%。中央同意五人小组的意见,责成各级党委抓紧当前各级整风的时机,充分发动群众,进一步调整农村劳动力,尽量加强春耕第一线,进一步实行精简,克服浪费劳动力的现象。 1961年6月16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减少城镇人口和压缩城镇粮食销量的九条办法》。《九条办法》规定:(1)城镇减人,必须造成声势。(2)全国城镇只许减人,不许加人。特殊需要加人的必须得到中央和中央局的批准。减少城镇人口,必须同压缩粮食销量结合进行。在1960年底1.3亿城镇人口的基数上,三年内减少2000万以上。1961年一1962年度,城镇粮食销量争取压缩到480亿斤一490亿斤,比上年度减少30亿斤一40亿斤。(3)中央和地方共同核实城镇首先是大中城市的人口,清查黑人黑户,做到人、粮相符,严禁虚报冒领和营私舞弊。(4)为解决粮食问题并且使国家和社、队都有粮食储备,三五年内全国口粮一般仍应实行“低标准、瓜菜代”的方针。(5)1961年7月到1962年6月粮食的产、购、销、调、存的数字只供各地研究讨论用,待8月中央工作会议再决定。(6)职工的升级、转正和工资调整,推迟到下半年后再进行。(7)中央各部门会同有关省、市、自治区提出各部门在该地区单位的精简计划。(8)城市征兵,重点放在大中城市适龄的中等学校学生和青年职工。(9)为在今后三年达到恢复1957年粮食产量的目的,应在整风整社和贯彻《十二条))、《六十条》、中央指示信的同时,拟定工商业支农计划、粮食增产计划。 为实现《九条办法》,1961.年6月28日,中共中央又发出了《关于精减职工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通知》规定这次精减的主要对象是1958年1月以来参加工作和来自农村的新职工(包括临时工、合同工、学徒和正式工),使他们回到各自家乡,参加农业生产;1957年底以前参加工作的来自农村的职工,确实要求自愿回乡的,也可以准其回乡,原先就是城市居民的职工,不论新老,一般都不精减。通知还规定了精减职工的待遇和回乡安排等问题。这个通知得到迅速执行。到1961年底,城镇人口减少了1300万人左右,精减职工872万人,粮食销量减少了40亿斤,工资总额减少了15亿元。 1962年5月27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再次作出《关于进一步精减职工和减少城镇人口的决定》,《决定》提出,全国职工人数要在1961年末的4170万人的基础上,再减少1056万人到1072万人。全国城镇人口要在1961年末1.2亿人的基础上,再减少2000万人(包括从城镇减到农村去的职工在内)。上述精减任务,要求在1962年、1963年内基本完成。1964年上半年扫尾。《决定》强调指出,精减职工的工作,必须与国民经济的调整,特别是工业的调整和企业的裁并结合起来进行。县办工业企业要迅速进行清理,至少关掉2/3;少数保留下来的企业,职工也要大加精减。省辖市和专区所属的企业必须关一批,大减一批职工。省、市、自治区和中央直属的工业企业必须按行业统一排队调整,该关的坚决关闭,该合并的坚决合并,该缩小的坚决缩小,该改变任务的坚决改变任务。除此之外,农村社办工业企业和城市公社工业企业一般地应当停办。城市手工业企业也要加以清理,凡是适合个体生产的,应当退回到个体手工业或家庭副业。 从1961年1月开始,经过两年半的时间,到1963年6月,全国共精减职工1887万人,减少城镇人口2600万。这样,既减轻了国家财政困难,缓和了粮食供应的紧张状态,又有利于稳定市场物价,还充实了农业生产第一线的劳动力,支援了农业生产,促进了工厂企业的调整。 周恩来《在文艺工作座谈会和 故事片创作会议上的讲话》 1961年6月1日至28日,中共中央宣传部在北京召开全国文艺工作座谈会。会议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是有省、市委宣传部、文化局主管文艺工作的同志参加的党内性质的会议。第二阶段除上述参加的人员外,还邀请了在北京的党内外作家、艺术家参加。议题是贯彻党的“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八字方针,检查、总结几年来文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研究调整文艺政策。会议讨论通过了《关于当前文学艺术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草案)(简称《文艺十条》)。这个文件总结了建国以来文艺工作的经验,特别是纠正“大跃进”以来“左”倾错误的经验,规定了适合当时隋况的具体政策,后经修改形成《文艺八条》,由中共中央于1962年4月30日批转全国执行。与此同时,全国故事片创作会议也于1961年6月8日至7月2日在北京召开,会议决定进一步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方针,扩大题材范围,提高艺术质量。会议讨论并制定了电影工作三十二条。6月19日,周恩来在这两个会议上作了重要讲话。 周恩来指出,现在有一种不好的风气,就是民主作风不够。我们本来要求解放思想,破除迷信,敢想敢说敢做。现在却有好多人不敢想、不敢说、不敢做。为什么会存在这些问题呢?他认为存在着事实上的“一言堂”。这是与领导有关的,所以要造成一种民主风气,允许大家思考、讨论、批判、否定、肯定。周恩来说,几年来有一种做法:别人的话说出来,就给套框子、抓辫子、挖根子、戴帽子、打棍子。一切从他的主观主义、片面性、形而上学出发,也不经过调查,先定一个框子,拿框子去套,接着是抓辫子、挖根子、戴帽子、打棍子,那就不好了。他认为,只有把那种坏的、不好的偏向去掉,正风才能建立起来,才能造成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那样一种政治局面。 1.物质生产与精神生产问题。 周恩来指出,物质生产的某些规律,同样适用于精神生产。搞得过了头,精神生产也会受到损害,甚至损害更大。他认为,精神生产是不能限时间限数量的。要从全国作综合的计算,而且要集中力量,以求搞出更好的东西来。过高的指标,过严的要求,有时反而束缚了精神产品的生产。 他说,文艺部门也有个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问题。过去搞得多了,不合乎巩固、提高的精神。要从实际情形出发,要区别情况,有的是群众的爱好和自愿,有的是领导的要求。群众自己爱好,愿意保留一个流动剧团,大家出股子养活一个剧团,在社队之间巡回演出,这样的剧团就可以保留下来。我们允许集体所有制,为什么剧团都要全民所有呢?剧团工作是精神劳动,应该是主要演员、艺术水平真正高的人多劳多得。要允许他们搞合作社性质的剧团,而由地方党委和文化行政部门加以指导。 2.阶级斗争与统一战线问题。 周恩来指出,阶级斗争有政治上的和思想上的,还有旧社会的习惯势力方面的。属于政治性质的,敌视社会主义、要乘机复辟的,就要坚决反对。要警惕,麻痹了就会上当。他同时也指出,这种问题在全国任何方面都存在,但为数极少。思想斗争是长期任务。对于思想上作风上的问题,搞精神生产的文艺工作者要尤其注意,肃清旧的思想、作风是长期的。习惯势力,是指从旧社会带来的封建阶级、资产阶级的习惯势力。所以,要区别何为政治问题,何为思想问题,何为习惯势力,不能不分清问题性质事事斗争。有的已形成习惯,要长期才能改变。新风气不树立起来,旧习惯势力去不了。总之,对阶级斗争要具体分析,不要把对反革命的警惕性和人民内部的思想改造混同起来。周恩来又说,思想改造是长期的任务。这里所说的改造,是从团结出发,并且在新的基础上达到新的团结的。不要怕改造这两个字。改造,包括对非马克思主义思想和习惯势力的改造。一个共产党员如果以为自己改造完成了,不需要再改造了,他就不是好的共产党员。思想改造的目的,是为了使我们的事业发展得更好,把文艺工作做得更好,为了文艺工作者的团结,而不是使大家很紧张。进行这项工作要和风细雨。 周恩来强调指出,一方面要进行阶级斗争,一方面要巩固统一战线。党与民主党派、民主人士的团结合作,就是统一战线。不仅民主革命时期如此,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时期也如此。要使得我们的经济、文化得到更好的发展,就要一方面在政治上提高对国内外阶级敌人的警惕性,一方面更加扩大和加强内部的团结。3.为谁服务的问题。周恩来指出,为谁服务是个政治标准,任何文艺都有个为谁服务的问题。为工农兵服务,为劳动人民服务,为无产阶级专政制度下的人民大众服务,这只是文艺的政治标准。政治标准不等于一切,还有艺术标准,还有个如何服务的问题。服务是用文艺去服务,要通过文艺的形式。文艺的形式是多种多样的,不能框起来。文艺要为工农兵服务、为无产阶级政治服务,是肯定的,至于表现形式,是多样的。文艺为政治服务,要通过形象,通过形象思维才能把思想表现出来。无论是音乐语言,还是绘画语言,都要通过形象、典型来表现,没有形象,文艺本身就不存在,本身都没有了,还谈什么为政治服务呢?标语口号不是文艺。他又说,文艺要好好为人民服务,就要通过实践,到群众中去考验。你这个形象是否站得住,是否为人民所喜闻乐见,不是领导批准可以算数的。艺术作品的好坏,要由群众回答,而不是由领导回答;要由群众批准,而不是由领导批准。周恩来语重心长地说,至于艺术方面,我们懂得很少,发言权很少,不要过多干涉。希望做领导的人,第一,要负责任;第二,要干涉少些。不要把什么都说成是修正主义。文艺的教育作用和娱乐作用是辩证的统一。群众看戏、看电影是要从中得到娱乐和休息,你通过典型化的形象表演,教育寓于其中,寓于娱乐之中。当然要多样化,不能老是打仗。反之,一个打仗的片子也没有,让青年丧失战斗性,也不好。他还说,我们无产阶级有无产阶级的人性,现在有一种压力,把“人性论”、“人类之爱”、“人道主义”、“功利主义”都弄乱了。我们不一般地反对功利主义,我们讲无产阶级的功利主义、人性、友爱和人道主义。现在的搞法,不是从无产阶级的立场和阶级观点来看问题,而是用唯心主义观点来看问题。以政治代替文艺,就没有文艺了,还有什么看头呢14.文艺规律问题。周恩来指出,文艺同工农业生产一样,有它客观的发展规律。 当然,文艺是精神生产,它是头脑的产物,更带复杂性,更难掌握。文艺的特点是通过形象思维反映生活。文艺作品中反映出来的生活应该比普通的实际生活更高,更强烈,更有集中性,更典型,更理想,因此就更带普遍性。革命的文艺,应当根据实际生活创造出各种各样的人物来,帮助群众推动历史的前进。周恩来提出了这方面存在需要解决的一些问题:(1)数量和质量的问题。他认为,提高质量是一件细致的工作,不能要求太急。数量和质量是辩证地发展的,数量总是超过质量,好作品总是少数。但是现在质量高的东西太少了。文艺要求思想性和艺术性辩证的结合,创作好作品需要更多的准备。(2)原料和加工的问题。普通的实际生活总是要经过加工才能成为艺术作品。作家掌握了原料以后,必须经过加工,才能写成作品。(3)思想和业务的问题。思想很重要,是指导,必须加强思想学习。思想水平不提高,作品不可能写好。但是除了提高思想水平以外,还要精通业务,否则思想如何表现出来呢?只懂政治,不精通业务,写出来的东西势必是标语口号,不能感人。作为一个艺术家,要有经验和才能,必须有很好的修养,其中包括训练,否则就不能成为一个艺术家,也不能成为评论家。现在不敢谈经验和才能,不敢谈技巧,有人一谈技巧,就被说成是资产阶级思想,这显然是错误的。(4)批评和讨论的问题。文艺作品要容许别人批评,既有发表作品的自由,也要有批评的自由;同样,既有批评的自由,就要有讨论的自由。不论哪一方面都不能独霸文坛。我们提倡批评,也提倡百家争鸣、自由讨论。5.遗产与创造问题。周恩来指出,我们要继承优秀的文化遗产,批判地吸收其中的一切有益的东西,“弃其糟粕,取其精华”,使它发扬光大,一代胜过一代,到了共产主义社会就更加发扬光大。在中外关系上,我们是中国人。总要以自己的东西为主,但是也不能排外,闭关自守,如果那样就是复古主义了。外国好的东西也要加以吸收,使它溶化在我们民族的文化里。周恩来强调,不论学习古代的东西还是学习外国的东西,都是为了今天的创造,都要把它们溶化在我们的创作中。文艺总要有独创精神。 6.领导问题。 周恩来指出,中心问题在于领导,在于教育,在于深入群众,总起来一句话,要实行调查研究。做调查研究的是领导者,领导者要有自我批评精神,不是层层对下批评。缺点和错误的改正要从领导做起,首先领导上要自我批评,要多负一些责任,问题总是同上面有关系的。文艺团体的领导也要自我批评。这样就可以解除包袱,框框就只有大的,没有小的了,辫子就不会乱抓了,根子就不会乱挖了,帽子就不会乱戴了,棍子就不会乱打了。就可以使广大的文艺工作者心情舒畅,意气风发,使社会主义文艺更加繁荣。周恩来还强调,光有自我批评还不行,还要深人群众,要实行调查研究。调查研究要实事求是,不能乱搞。别人的成绩,应当加以肯定。对问题要做出恰当的估计。要造成一种风气,使大家敢于讲话。只要是对社会主义有利,即使思想不一致,也要说出来。知无不言,言无不尽;言者无罪,闻者足戒;有则改之,无则加勉。这样,我们的干部就可以得到教育,健康的风气才能造成,社会主义的文艺才能得到更好的发展,活动的天地就可以非常广阔。 7.话剧问题。 周恩来指出,话剧是一种综合艺术,它包括剧本、表演、布景、灯光、道具等等。但是其中最重要的是语言的艺术化,话剧要通过语言打动人。话剧演员不仅要会说话,而且要会唱、会做,因此基本训练的内容是很多的。要掌握基本规律,加强基本训练。这是第一点。第二,演话剧要目中无人,心中有人。第三,对舞台,既要藐视,又要重视。第四,演员自己要做到客观逼真,主观认真。总之,各种事物都有它的客观规律,艺术也一样。要认真地加以研究,加以摸索,许多经验要认真加以总结。希望大家都来研究规律,但也不要又搞出许多框框来。 中共中央制定一批工作条例 为了克服“大跃进”以来各条工作战线上的混乱现象,建立正常的秩序和正确地执行政策,中共中央在总结经验和广泛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自1961年6月至1962年,陆续制定和批准了一批工作条例和规定。除《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即《农村六十条》)外,主要还有: 1.《关于改进商业工作的若干规定(试行草案)》(即《商业四十条》)。 中共中央1961年6月19日作出。《规定》包括八个部分:(1)商业工作的方针。即“发展生产,繁荣经济,城乡互助,内外交流”。(2)坚持等价交换原则,推广农产品收购合同制度。(3)改进国营商业工作。(4)恢复供销合作社。(5)开放农村集市贸易,活跃城乡物资交流。(7)恢复同农村商业有关的农产品加工作坊。(8)改善商业企业的经营管理。其中包括许多重要规定,如:国营商业、供销合作社、农村集市贸易是我国现阶段商品流通的三条渠道;分期分批地适当提高若干农产品的收购价格,供应农业的工业品不准随便提级提价;建立健全物价委员会,加强物价管理工作;恢复过去行之有效的物资交流会、庙会、合作货栈等流通形式;工商之间、国营商业同供销合作社之间实行选购商品制度,等等。 2.《关于城乡手工业若干政策问题的规定(试行草案)》(即《手工业三十五条》)。 中共中央1961年6月19日作出。在农业合作化高潮的推动下,到1956年底,已经有90%以上的手工业者组织到生产合作社中,基本完成了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从1958年到1960年,许多手工业合作社进一步合并,并且发展成为合作工厂。但是,手工业的合作化的步子走得快了一点,有些地方把几种不同的手工业组织在一个合作社中,减少了产品的品种和花色,并且降低了某些名牌产品的质量。到1958年合并转厂后,手工业者再不能像过去那样直接为消费者生产并且修理产品,产品的品种花色也进一步减少了。为改变这种状况,党中央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了手工业三十五条。它明确规定:从全国范围来说,手工业生产合作社是手工业的主要组织形式,原来的手工业生产合作社,已经转为国营工业和公社工业的,凡是不利于调动手工业者的积极性,不利于恢复和增加产品品种,不利于提高产品质量,不便利群众的,都必须坚决改为手工业生产合作社或合作小组;城乡家庭手工业是整个手工业的一个组成部分,应该积极发展,它可以自产自销,可以由商业部门加工订货,家庭手工业的收入归己。手工业企业的规模不宜过大,大的应坚决分小,行业混杂的应坚决划开,经营方式应该多种多样,可以定点、流动,串街过巷,直接为消费者服务。组织企业归队,允许个体手工业者自己收徒弟。手工业企业的收益分配要照顾国家、集体、个人三方面的利益,实行“四包一奖”的办法(包品种、包产量、包质量、包利润,超额奖励)和计件工资、计件工资加奖励和分成工资等工资形式。各种所有制的手工业的供产销,要统筹安排,分级管理,保持和发扬传统名牌产品的特色、传统的优良的生产方法和传统产区的生产基地作用,不减少品种花样。对手工业产品必须实行“优质、优价,分等论价”的原则。坚持民主办社、民主办厂,勤俭办社、勤俭办厂的方针,建立和健全生产责任制及定额管理制度等。 3.《关于确定林权、保护山林和发展林业的若干政策规定(试行草案)》(即《林业十八条》)。 中共中央1961年6月26日作出。它明确确定保障山林的所有权。在人民公社化以前已经划归国有的山林、集体所有的山林和社员个人所有的山林一律不动。公社化以来和今后新造的各种林木都必须坚持“谁种谁有”的原则,林木的产品和收人也归谁支配,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侵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乱砍乱伐破坏山林,如有乱砍伐者,无论是集体或个人,都必须认真清理,坚决、彻底、全部退赔;分配林木收益时,必须实行多劳多得的原则,反对社员与社员之间的平均主义,同时也不得无偿调用大队、生产队的劳动力进行造林,没有付工资的必须补发工资;因地制宜地实行封山育林,认真执行“护林有功者奖,破坏山林者罚”的政策;伐木时,必须按照林木生长的规律,搞好筑路、修河等基本建设,注意点多面广,布局合理,采伐和更新并举;造林是百年大计,国家应拨出一定的资金补助或者长期无息贷款;纠正瞎指挥,促进林业生产的迅速恢复和发展。按照林区、山区的实际情况和群众的生活习惯,因地制宜地安排生产,实行林粮间作和林、农、牧、副综合经营的传统经验,加强调查研究,进一步加强党对林业工作的领导。 4.《关于自然科学研究机构当前工作的十四条意见(草案)》(即《科研十四条》)。 1961年由聂荣臻主持,国家科委党组和中国科学院党组进行典型调查,在广泛征求科学家和干部的意见的基础上起草制定,同年7月经中共中央批准。它总结新中国成立以来发展科学技术事业的经验教训,特别是针对“大跃进”中曾经发生过的错误,规定了各项正确的政策和措施。它规定,科研机构的基本任务是:提供科学成果,培养科研人才;调整研究机构,实行“五定”,即定研究方向、定任务、定人员、定设备、定制度,使研究工作相对稳定;正确贯彻执行科学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的方针和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敢想敢说敢于的革命精神与严格严肃严密的科学态度相结合,坚决保证科研工作时间,平均一周不得少于5/6的时间从事业务工作。它提出了要纠正在政治运动中和学术批判中“左”的错误,重申了党的一贯政策,提出要团结一切爱国的知识分子,鼓励科学技术人员走又红又专的道路。还提出改善党对科学技术工作的领导。要求科学研究机构的党组,要团结和依靠广大科学技术人员,尊重他们的专长,充分发挥他们的创造性和积极性;要求各级党的干部认真执行党的政策,学习业务,加强调查研究。 5.《国营工业企业工作条例(草案)》(即《工业七十条》)。 1961年9月中共中央庐山工作会议讨论通过。它是由邓小平主持,李富春、薄一波具体组织,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的。它全面地系统地总结了建国以来,特别是1958年“大跃进”以来,党在领导工业企业方面的经验教训,并根据当时的实际情况提出了我国国营工业企业管理工作的一些指导原则。规定国营工业企业是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制的经济组织,它的基本任务是全面完成国家计划,增加社会产品,扩大社会主义积累;要实行党委领导下的厂长负责制。建立以厂长为首的全厂生产行政指挥系统,建立、健全各级的责任制度,克服和防止工作上的无人负责和生产上、技术上的瞎指挥现象;必须发扬民主,认真实行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强调每个企业都要加强经济核算和财务管理,勤俭节约,讲究经济效果,在正常情况下,不容许亏本赔钱的现象发生;企业职工的劳动报酬,要贯彻按劳分配的原则,反对搞平均主义;《条例》还规定每个企业在行政上只能由一个主管机关管理,不能多头领导等等。 6.《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暂行工作条例(草案)》(即《高教六十条》)。 1961年9月经中共中央批准试行。它系统地总结了建国以后高等教育正反两方面的经验,规定了高等学校的方针、任务和政策。指出高校的基本任务是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培养为社会主义建设所需要的各种专门人才;规定了高等学校学生的培养目标,并对学生在德育、智育、体育三方面提出了具体的要求。《条例(草案)》还规定,高等学校必须以教学为主,努力提高教学质量;对生产劳动、科学研究、社会活动的时间应安排得当,以利教学;正确执行党对知识分子政策,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知识分子,为社会主义高等教育服务;科研工作必须正确执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高等院校要实行党委领导下的以校长为首的校务委员会负责制,充分发挥校长、校务委员会和各级行政组织的作用;做好总务工作,保证教学和生活的物质条件;改进党的领导方法和领导作风,加强思想工作。 7.《关于当前文学艺术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草案)》(即《文艺八条》)。 1962年4月30日中共中央批转试行。早在1961年6月,在北京召开的全国文艺工作座谈会,检查、总结了几年来文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会后由中共中央宣传部起草了《关于当前文学艺术工作的意见(草案)》,于1961年8月1日印发各地征求意见。经过讨论修改,成为由文化部党组和全国文联党组共同提出的《文艺八条》。《文艺八条》回顾了建国以来的文艺工作,指出:文学艺术工作12年中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但是,近年来,文学艺术工作中也发生了不少缺点和错误。某些文化艺术领导部门、文艺工作单位和领导文艺工作的党员干部,没有正确理解和认真执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对一些文学创作和艺术活动进行了简单粗暴的批评、限制和不适当的干涉,妨害了生动活泼的艺术创造和学术上的自由探讨;没有很好地贯彻执行党的知识分子政策,忽视同党外作家艺术家的团结合作,在党内外的思想斗争中,以及在学术批判运动中,发生过一些不恰当的做法,影响了一部分人的积极性,使党的文艺工作受到了不应有的损害。“文艺八条”要求:进一步贯彻执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努力提高创作质量,即提高作品的思想性和艺术性;批判地继承民族文化遗产和吸收外国文化;正确地开展文艺批评;保证创作时间,注意劳逸结合;培养优秀人才,奖励优秀创作;加强文艺界的团结;改进领导方法和领导作风。这~批条例、规定的制定,是党恢复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正确思想路线的产物,也是多年来正反两方面经验的有益总结,对国民经济的调整和政治关系的调整,起了积极的作用。 中共中央庐山工作会议 1961年8月23日至9月16日,中共中央在庐山举行工作会议。会议讨论了工业、粮食、财贸及教育等问题,作出了《关于当前工业问题的指示》。《指示》指出,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虽然已经提出一年多,但是,由于情况不明、认识不足、经验不够,以致工业生产指标和基本建设规模没有按实际情况压缩下来,已经丧失了一年多时间,现在,再不能犹豫了,必须当机立断,该退的就坚决退下来,切实进行调整工作。如果不下这个决心,仍然坚持那些不切实际的指标,既不能上,又不愿下,那么,我们的工作以至整个国民经济就会陷人更被动、更严重的局面。《指示》要求:(1)所有工业部门,在今后七年内,都必须毫不动摇地切实地贯彻执行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在今后三年内,执行这个方针必须以调整为中心。必须下最大的决心,把工业生产和工业基本建设的指标降下来,降到确实可靠,留有余地的水平上。一定要从实际出发,从全局出发,在必须后退的地方,坚决后退,而且必须退够。我们已经丧失了一年多的时机。现在,再也不能犹豫了,必须当机立断,该退的就坚决退下来,切实地进行调整工作。调整的方针是积极的方针。调整是为了更好地前进。(2)在工业管理中实行高度集中统一的领导,改变过去一段时间权力下放过多、分得过散的现象。工业的调整工作,牵涉到工业内部的各个行业,国民经济的各个部门,牵涉到全国的各个地区。就全国来说,在最近两三年内一定要把工业管理的权力更多地集中在中央(包括中央局)一级,把全国的人力、物力从全局观点出发进行统一安排。就省、市、自治区来说,也必须把过去下放过多了的权力集中到省、市、自治区一级,根据中央统一领导的要求,根据本地区的具体情况,统筹安排和合理使用本地区的人力、物力、财力。为了保证国家对工业的高度集中统一的领导,在工业企业管理体制上,必须进行适当的调整。目前省、市、自治区管理的企业中,凡是产品需要在全国范围内统一调度的重点企业,必须由中央或者中央局直接管理。原来由省、市、自治区管理的重点企业,已经下放的,必须收归省、市、自治区和大工业市直接管理。(3)在全面安排的基础上,抓住中心环节,集中力量,解决问题。必须紧紧抓住煤炭的数量和质量,钢材的品种和质量。通过抓住这两个主要环节进行调整,带动各行各业的生产和整个工业的调整工作。为了保证那些必须继续生产的企业能够正常进行生产,凡是没有原料、材料资源的企业,凡是原料、材料、燃料消耗过多、产品质量低劣、产品成本极高、长期亏本赔钱而短期内又不能改变这种状况的企业,必须分别情况,或者暂时停止生产,或者关闭,或者关闭一部分。在基本建设方面,必须更加集中力量,采取打歼灭战的方法,坚决缩短基本建设的战线,使那些急需建设的项目,能够比较快地建设起来,建起一个就能够发挥一个的作用。在抓住中心环节,集中力量,解决问题的时候,一定要切实注意综合平衡。(4)努力增产日用品和农业的生产资料,稳定市场,减少城乡人民群众在日常生活上的困难,促进农业生产。为了满足市场需要,规定了迫切需要增产40种轻工业、手工业产品,必须列入计划,逐项切实安排。(5)为了搞好调整工作,切实地贯彻执行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要求各工业企业、各行业、各地区加强经济协作;切实整顿国营工业企业的管理,从“五定”(即定每个企业的产品方案和生产规模,人员和机构,主要的原料、材料、燃料、动力的消耗定额和来源,固定资产和流动资金,外部协作关系)着手,严格实行责任制和经济核算制;各级工业管理机关和企业领导干部必须坚持群众路线,改进工作作风;必须加强经济工作的纪律性。《指示》强调指出,下级服从上级,地方服从中央,是工作中必须遵守的根本原则。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令、制度,任何人都必须严格遵守,不得违反。 毛泽东在讲话中分析了形势,认为问题暴露出来了,将走向反面,现在是退到山谷了,形势到了今天,是一天天向上升了。会议讨论通过了《国营工业企业工作条例(草案)》(即《工业七十条》)和《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暂行工作条例(草案)》(即《高教六十条》)。会议还作出了《关于轮训干部的决定》。 会后,中央批转国家计委的报告,对八届九中全会所定的当年计划作了大的调整。基建投资由167亿元降为78亿元,钢产量由1900万吨降为850万吨,粮食指标由4100亿斤降为2700亿斤。1961年执行的结果,同这次调整计划确定的指标基本相符。可以说,确切意义上的调整即后退,是从1961年9月庐山工作会议开始的。 毛泽东建议调查和讨论 农村基本核算单位问题 1961年9月27日毛泽东在邯郸,邀集冀、鲁两省省委负责人和邯郸、保定、邢台、石家庄、张家口5个地委书记谈话。了解到一些地方创造了“大包干”办法,来解决大队与生产队之间的经济关系问题,比“三包一奖”的办法,既大大简化了手续,又使队与队之间的平均主义问题进一步等到解决,调动了生产队的积极性,很受群众欢迎。各地“大包干”办法的细节虽有差别,但基本的共同点是:按照《六十条》修正草案规定的比例,大队从各生产队的总收入中,提取农业税、公积金、公益金、生产费、管理费之后,剩下的都归生产队;生产队除依照有关规定提取自己的生产费用和管理费用之外,都按工分分配给社员。这样做,生产队实际上就变成了基本核算单位。这些情况使毛泽东对农村基本核算单位放在哪里,产生了新的看法。9月29日,毛泽东就给中央政治局常委及有关同志写信,提出将人民公社基本核算单位下放到生产队的建议,并附去他邀集的邯郸谈话会记录以及湖北、山东、广东、河北等省关于这个问题的材料。他在信中说:我建议,把这些材料并附中央一信发下去,请各中央局、省、市、区党委、地委及县委亲自下去,并派有力的调查研究组下去,作两、三星期调查工作,同县、社、大队、队、社员代表开几次座谈会,看究竟哪样办法好。信中又写道:农民说,《六十条》就是缺了这一条?这一条是什么呢?就是生产权在小队(即生产队),分配权在大队,即所谓“三包一奖”的问题。这个问题不解决,农、林、牧、副、渔的大发展仍然受到束缚,群众的积极性仍然要受到影响。我的意见是:“三级所有,队为基础”,即基本核算单位是队而不是大队。要调动群众对集体生产的积极性,要在明年一年及以后几年,大量增产粮、棉、油、麻、丝、茶、糖、菜、烟、果、药、杂以及猪、马、牛、羊、鸡、鸭、鹅等类产品,我以为非走此路不可。在这个问题上,我们过了6年之久的糊涂日子(从1956年高级社成立时起),第7年应该清醒过来了吧!在这以前,1959年第二次郑州会议决定人民公社实行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体制,是以原高级社规模的生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的。1961年3月制定《农业六十条》时,决定将生产队改称生产大队,原生产小队改称生产队,但基本核算单位没有动,仍在大队一级。生产队与生产大队的关系是实行“三包一奖”。中共中央接受毛泽东的建议,于10月7日向各中央局和各省、市、自治区党委发出指示,并附上邯郸谈话记录和河北等省的5件材料等。指示要求各级党委仔细地研究一下这个问题,党委的有关负责人都要下乡,深入地进行调查研究,将结果和意见报告中央。10月中旬起,各省进行了基本核算单位下放到生产队的试点工作。当时的中央农村工作部部长邓子恢根据在福建龙岩等地的试点情况,对农村人民公社基本核算单位由大队变为小队容易出现的问题及解决办法向中央作了《关于农村人民公社基本核算单位试点情况的调查报告》。《报告》认为,体制下放后,小队调整的规模,应以30户为宜,最少不得少于20户,并应经公社批准后才能划分。关于小队改划后的土地调整,《报告》认为采用按人口搭配同按劳动力搭配相结合的办法,采用按初级社时期各队所有土地归还原建制的办法,插花地根据自愿互利原则交换的办法,都可以。牲畜则随土地多少适当调整。关于体制下放后大队的职权,《报告》认为主要应是四个方面:一是属于政权方面的工作;二是党与政治工作;三是联村社工作;四是办好大队企业。关于粮食分配,《报告》认为基本口粮与劳动粮相结合的办法比较好。关于山林问题,应一律归大队所有,划片分给小队管理,山林收获,大队提2~4成,其余归小队。中共中央认为邓子恢的报告很好,1961年11月23日批转了邓子恢的报告,建议各省委第一书记都采取这一方法,带工作组下乡,做10天左右的调查。 1962年2月13日,中共中央下达了《关于改变农村人民公社基本核算单位问题的指示》,正式决定改为以相当于原初级社规模的生产队(二三十户)为基本核算单位,并且规定“至少30年不变”。这一规定,也写入了1962年9月八届十中全会通过的《农业六十条》修正草案之中,并成为此后长时间里人民公社制度的基本内容之一。 纪念辛亥革命50周年 1961年10月9日,首都北京举行伟大的辛亥革命爆发50周年纪念大会。国家主席刘少奇出席大会。政协全国委员会主席周恩来、国家副主席董必武,各民主党派、无党派民主人士和全国工商联代表何香凝等,在纪念大会上讲了话。 周恩来在讲话中指出:辛亥革命,推翻了清朝统治,结束了我国2000多年的君主专制制度,使人们在精神上获得了空前的大解放,为以后革命的发展开辟了道路。这是一个伟大的胜利。孙中山先生是伟大的革命家,是杰出的民主主义者,他在这次革命中起了重大的作用。孙中山先生的一个重要特色,就是能够通过革命实践,吸收经验教训,使自己的思想不断地向前发展和进步。在伟大的俄国十月社会主义革命以后,中国发生了五四运动,产生了工人阶级先锋队的组织中国共产党,进入了无产阶级领导的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孙中山先生不顾反动势力的阻挠,毅然接受了中国共产党人的帮助,采取了联俄、联共和扶助农工的三大政策,把旧三民主义发展为新三民主义。这是一个伟大不朽的功绩。 周恩来同时指出,辛亥革命,是中国资产阶级领导的一次旧式的民主革命。这次革命是不彻底的,它没有完成反对帝国主义和反对封建主义的革命任务。我国民主革命的历史,说明了在帝国主义时代,没有无产阶级的领导,资产阶级民主革命是不可能取得彻底胜利的,资产阶级共和国的方案在中国是行不通的。中国人民在中国共产党和毛泽东的领导下,在马克思列宁主义理论的指导下,经过长期的艰苦奋斗,终于取得了民主革命的伟大胜利。我国人民正在努力建设自己的社会主义新生活。他在讲话最后指出:全国人民的大团结,是我国革命和建设事业取得胜利的根本保证。依靠这个团结,中国人民取得了伟大的胜利。让我们继续加强全国各民族人民的大团结,继续巩固和扩大人民民主统一战线,在中国共产党和毛泽东领导下,为争取社会主义建设的更伟大的胜利,为解放台湾,实现祖国的最后统一而奋斗。各民主党派、无党派民主人士和全国工商联代表何香凝在纪念大会上讲话。在讲话中她赞扬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伟大的事业,回顾了辛亥革命的历史,她指出,我们当中许多人都经历了辛亥革命的历史时期,不少人还亲身参加过辛亥革命的斗争,今天回顾中国革命从失败走向胜利的历史,回顾自己所走过的迂回曲折的道路,更加深刻地体会到,“只有跟着共产党走,走社会主义道路,国家才会有前途,个人才会有出路”。 10月9日,国家副主席董必武宴请各地来京的辛亥革命老人。政协全国委员会主席周恩来出席宴会,并向老人们亲切致意。同日,辛亥革命历史文物展览会在北京中国革命博物馆展出。 10月10日,《人民日报》发表了题为《一次伟大的民主革命一一纪念辛亥革命50周年》的社论。同日,武汉、上海、南京、广州等城市各界人民亦降莺举行纪念活动。 10月16日至21日,在武汉举行辛亥革命50.周年学术讨论会,10多个地区的史学工作者和辛亥革命老人一起进行了学术研讨。 周恩来率中共代表团参加苏共二十二大 苏共第二十二次代表大会于1961年10月17日至31日召开。周恩来率中国共产党代表团应邀参加了大会。代表团成员有彭真、康生、陶铸、刘晓。大会通过了新的《苏联共产党纲领》,赫鲁晓夫作了《总结报告》和《关于苏联共产党纲领》的报告,提出了“全民国家”、“全民党”的观点;进一步大反斯大林;重新猛烈攻击马林科夫、莫洛托夫等所谓的“反党集团”。对于这些,中共是有看法的。特别是在这次大会上苏联领导人公开指责未被邀请参加大会、与中国党关系较密切的阿尔巴尼亚劳动党,在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开创了利用一个党的代表大会公开攻击另一个党的恶劣先例。中国共产党必然要表明自己的立场和态度。 19日,周恩来在大会上发表讲话并宣读了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主席毛泽东的贺词。周恩来在讲话中指出:1957年和1960年举行的各国共产党和工人党代表的莫斯科会议,是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具有重大历史意义的会议。1957年宣言和1960年声明,是各国共产党和工人党共同行动的纲领。宣言和声明指出,社会主义阵营的团结,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的团结,是世界人民争取世界和平、民族解放、民主和社会主义事业的胜利的保证。维护这种伟大的团结,是我们共产党人的国际主义义务。宣言和声明还指出,我们社会主义各国之间,我们各国共产党之间在独立自主和完全平等的基础上,实行兄弟般的互相支持和合作。我们必须很好地团结在一起,必须像爱护眼珠一样地爱护我们的团结,决不应该有任何损害这种团结的言论和行动。针对苏共中央第一书记赫鲁晓夫在大会上公开攻击阿尔巴尼亚劳动党的作法,周恩来在讲话中严肃地指出:兄弟党、兄弟国家之间,如果不幸发生了争执和分歧,应该本着无产阶级国际主义的精神、平等和协商一致的原则,耐心地加以解决。对任何一个兄弟党进行公开的片面的指责,是无助于团结,无助于问题的解决的。把兄弟党、兄弟国家之间的争执公开暴露在敌人的面前,不能认为是马克思列宁主义的郑重的态度。这种态度,只能使亲者痛,仇者快。中国共产党真诚地希望,有争执和分歧的兄弟党,将会在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基础上,在互相尊重、独立和平等的基础上,重新团结起来。我想,这是我们共产党人在这个问题上应该具有的立场。 10月21日,周恩来拜谒了列宁、斯大林陵墓,并敬献了花圈。在大会期间,周恩来同赫鲁晓夫等进行了会谈。 在和苏共领导人的会谈中,周恩来坦率地谈了中共对苏阿关系、斯大林问题和苏共“二十二大”的看法,再次批评了苏共领导人在苏阿关系和斯大林问题上的错误。赫鲁晓夫完全拒绝中共代表团的劝告。周恩来于24日会议还没有结束就提前回国。25日至26日,中共代表团代理团长彭真等赴列宁格勒参观访问。31日,彭真等中共代表团成员离苏回国。 (责任编辑:中国历史网) |